鉅大LARGE | 點擊量:1360次 | 2019年10月02日
猛獅科技最大股東滬美電池存違規行為 遭證監局警告
9月10日,廣東證監局向孟獅科技股東第一大股東汕頭市澄海區滬美蓄電池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因滬美電池存在質押股票強制平倉未預先披露、違規減持等違規行為。
2018年2月27日,滬美蓄電池質押在東興證券的猛獅科技股份跌破最低履約保障比例,滬美蓄電池未能根據質押協議約定提前購回或者補充資金至預警履約保障比例。2018年4月2日至4日,東興證券對滬美蓄電池質押的部分股份進行處置,導致滬美蓄電池減持猛獅科技股份284.25萬股,減持金額3750萬元,減持股份占猛獅科技總股本的0.5%。
廣東證監局表示,滬美蓄電池在已知所持猛獅科技質押股份可能被東興證券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應對平倉風險,也未按照有關規定在所持股份被強行平倉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八條的規定。
此外,根據猛獅科技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的《關于實際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猛獅科技原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陳樂強計劃增持猛獅科技股份,滬美蓄電池作為陳樂強的一致行動人,承諾在陳樂強增持猛獅科技股份期間及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減持猛獅科技股份。
陳樂強于2017年12月22日增持猛獅科技股份56.32萬股,滬美蓄電池于2018年4月2日至4日減持猛獅科技股份284.25萬股,距陳樂強增持猛獅科技股份的時間間隔不足6個月,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證監會公告〔2013〕55號)第五條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滬美蓄電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司簡介
廣東猛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猛獅科技,股票代碼:002684)是2001年由汕頭市滬美蓄電池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股份制企業,有30余年的蓄電池制造經歷,2012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以人類社會從化石能源時代向可再生清潔能源時代轉換和中國政府提出的“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為出發點,以鋰電產業鏈為核心,輔以清潔能源發電及儲能、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及運營,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大清潔能源生態鏈。持續的技術創新和經營模式創新是猛獅科技賴以生存發展的最重要的推動力,公司通過自主研發、合作開發、投資和并購技術型企業、在世界知名大學和研究院設立聯合研究中心等形式,不斷強化技術進步,保持公司在核心技術上的全球競爭力。
公司控股參股的海內外企業共80余家,業務范圍涵蓋高端鋰電池制造、可再生能源發電、智慧能源管理和輸配電、儲能系統和儲能電站的建造和運營、電動智能交通工具的設計開發和制造、新能源汽車租賃運營等清潔能源的生產、儲存和應用的三大環節,以“為人類提供最清潔、最價廉的電力服務”作為企業的最高使命,致力于“成為全球清潔電力產業領導者”。
本文摘自: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