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982次 | 2020年01月10日
新舊電池標準對比 看改變帶來的影響
在當下新能源汽車政策暫時不明確的情形下,工信部于4月29日發布的關于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加劇了處于螺旋上升發展態中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波動性。該通知主要內容是要求未列入公告的單體和系統企業,在申報《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時,應按《汽車動力蓄電池產品檢驗標準目錄》要求對典型產品進行檢測,并提供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采用未列入目錄企業單體產品的系統企業申報時,需同時提交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單體產品檢測報告。
那么針對工信部之前公示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3批共25家企業,通知要求這些企業應按照GB/T31484-2015、GB/T31485-2015和GB/T31486-2015三項標準要求,對典型產品進行重新檢測,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銷公告資格。之前這些企業的準入是根據行業標準QC/T743-2006即《電動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試驗標準通過的。
新舊標準對比
《汽車動力蓄電池產品檢驗標準目錄》作為申請《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必須進行檢測的項目,包括GB/T31467-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GB/T31484-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5-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和QC/T741-2014《車用超級電容器》這些標準。
與QC/T743-2006《電動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這個標準相比,GB/T31484、GB/T31485、GB/T31486不再將之前的動力電池局限于鋰離子電池這一類型,列舉在循環壽命、安全要求、電性能方面與QC/T743的部分區別來說明標準的提高。如下表所示,后者標準的內容均列于最下行。
可以看到檢驗項目的要求均有所改變或提高。另外,新標準還增加了單體海水浸泡、單體溫度循環、單體低氣壓、模組跌落、模組海水浸泡、模組溫度循環、模組低氣壓等新的檢驗要求。
改變帶來的影響
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組成部分,電池的性能好壞決定了新能源汽車的質量。在這3批25家企業內,其實部分企業的技術實力在業界看來并不強。尤其在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大力扶持的形勢下,許多原本并不具備生產動力電池技術條件的電池企業更是對動力電池領域蠢蠢欲動,只希望在補貼中謀求一份利益而不是立足于產業發展和技術提升。通過新標準的要求可以看到這一措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打擊這種想法而不具備技術條件的企業,還能避免由此帶來動力電池產能過剩的風險并為整個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
由汽車行業標準轉向國家強制標準,沒技術實力的企業將會被拒之門外。要想進入目錄的電池企業則必須提高自身產品的技術水平。在新標準下能夠脫穎而出的企業方會由強變大,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
工信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目前已公布了3批名單,共1022款新能源車型入選。但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要求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全部重審,凡是新能源汽車采用的電池廠家沒有進入《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都不予以通過。這就給當下新能源汽車的高速發展帶來一定的阻力,要知道據中汽協數據統計,4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31266輛,銷售31772輛,同比分別增長178.3%和190.6%。
電池重新檢測的周期按測試要求來看,需要至少兩三個月時間。再加上新能源汽車面對EMC也需要檢測通過這種情況,整個相關產業的升級迫在眉睫。對于新能源汽車企業來說,不論是繼續采用已有的電池并有信心該電池能夠再次入選目錄,還是另外重新選擇有能力入選目錄的電池,都有相應的風險。在這次新舊標準改變以及各種政策不明確的緩沖期,大浪淘沙,能夠堅持下來的企業才可能會在各種補貼及政策結束的2020年后仍然依靠產品質量和技術能力笑傲江湖。
結論
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壯大總要經歷各種各樣的困難,如今新能源汽車行業正處于需要改變的陣痛期。之前新能源汽車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各種潛規則行為在騙補事件中表現的淋漓盡致,這次目錄重審和動力電池強推規范則將整個行業向健康有序的方向推進一步。這也意味著國家有決心將新能源汽車發展地更好,大勢所趨下,唯有盡心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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