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4965次 | 2020年10月07日
鋰離子電池的前三次充電正確方法和日常運用的注意事項
前三次充電的時分完全沒有必要進行超凡時間充電如12小時來激活電池,充電電路原本就有保護,插上也沒用的。
常運用過程中應防止完全放電(運用到黑屏斷電),最好的方法就是選購第2塊電池及時替換運用。
長時間放置未用,或許一再即充即用一段時間后,方法就是一次完全的充放電,之后電池就可以即用即充,只要在長時間運用后才需求再次進行再次完全充放電從頭校對。
假定要長之間一塊電池不必,主張充電到40%再進行放置,以便保護電池。
畢竟,鋰離子電池的壽數首要體現在充放電周期上,這個周期是一個必定概念,前次運用了30%電力,布滿電,下次又運用了70%的電力,又布滿電,這個剛好是一個充電周期。
正常運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我們常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由于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盡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這種說法顯然是過失的!在正常狀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下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必定不是用到關機再充電),假定你的電池在你估計第2天不行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分,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而當你需求充電以敷衍估計行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工作的時分,即便在電池尚有許多余電時,那么你也只管提前充電,由于你并沒有實在丟失一次充電循環壽數!電池剩下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點。和長充電相同撒播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主動關機。
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防止回想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離子電池上撒播之今。早年有人由于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正告出現后,仍然不充電持續運用一貫用到主動關機的比如。效果這個比如中的手機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來檢修。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構成的。實踐相關經驗證明:放電深度達到100%的鋰離子電池作廢率為50%(多年的事實證明放電深度達99%以上的鋰電用修補電源能激活的也只要對折,其他對折作廢!)
對鋰離子電池手機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對鋰離子電池手機在運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規范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就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先將充電器(線充)插上電源然后再將充電器的輸出端插上手機充電端口,有人要問:是開機充電好,仍是關機充電好呢?答:都行!少數牌子的手機在關機充電時是不能為手機里的后備電池(在主板上的小鋰電,為32.768時鐘晶體供電)充電的,只要在待機狀況下用直充才能為后備電池充電!
2、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鋰離子電池在過放電的狀況下最易損壞!
3、鋰離子電池的激活并不需求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運用中鋰離子電池會天然激活。假定你頑固要用撒播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踐上也不會有效果。一般來講,根據電池容量大小的不同,充電時間在2--4小時之間,因而,全部尋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離子電池手機用到主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過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