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573次 | 2021年11月03日
提升產業集中度 鋰離子電池行業步入規范時代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通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對我國鋰離子電池行業的健康發展以及鋰離子電池運輸的安全將起到積極的促進用途。下一步,民航局運輸司與工信部電子司加強合作,共同推動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發展,同時也保證鋰離子電池運輸的安全。
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貫徹落實《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在北京召開政策宣貫會。工信部電子信息司副司長彭紅兵、我國民用局運輸司副司長劉鋒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解讀了《規范條件》有關產業布局、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產品質量及性能、資源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彭紅兵在發言中指出,《規范條件》的執行是引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單位一是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執行規范條件的重要意義;二是要精心組織執行,力爭取得實效;三是要加強溝通協調,保障執行工作順利推進。
劉鋒表示,《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通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對我國鋰離子電池行業的健康發展以及鋰離子電池運輸的安全都會起到積極的促進用途。下一步,民航局運輸司會加強與工信部電子司的合作,共同推動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發展,同時也保證鋰離子電池運輸的安全。
政策助推鋰離子電池行業井噴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鋰離子電池誕生于上世紀90年代初,因具有高電壓、高比能量、無記憶效應以及高循環性能等特點,迅速發展成為基礎性的電子產品,也成最重要的電源產品,極大地促進了消費電子等產業的發展。
隨著產品工藝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安全性能的顯著改善,鋰離子電池已廣泛應用到消費電子、信息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各個領域。
現階段,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發展呈現出一快一慢新常態,即動力型鋰離子電池需求快速上升,消費型鋰離子電池市場增速明顯放緩。
動力型鋰離子電池需求的快速上升源于近年來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持續爆發。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出現井噴。在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之后,相關部委以及各地政府積極出臺落實政策,大大加速了新能源汽車的快速推廣。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刺激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快速提升,2015年1~十一月新能源汽車累計總產量27.93萬輛,同比增幅達到4倍左右。
新能源產業的迅速發展,極大刺激了鋰離子電池市場發展。2014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產量為52.9億只,產品銷售收入達到700億元。其中,正極材料產量約5.6萬噸,同比上升60%;電解液產量約5萬噸,同比上升70%;隔膜產量約400億瓦時。據估計,2015年鋰離子電池產品銷售將達到900億元,前10家公司銷售產值大幅提升。
四大問題不容忽視
盡管近年來鋰離子電池行業迅速發展、規模不斷壯大,但目前行業仍面對著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隨著應用領域的擴展,對公司生產的規范性和電池產品的安全性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亟須加強行業規范管理。
目前,我國鋰離子產業存在的問題重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產業統籌規劃尚需加強。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爆發的新能源汽車浪潮,讓整個產業鏈上下游公司都始料未及,集中體現在產量規劃不足,投資計劃滯后等方面。2015年1~十一月新能源汽車累計總產量27.93萬輛,同比增幅達到4倍左右,但由于前端動力鋰離子電池供應不足,整車公司產量規模受限。
產業統籌規劃的缺乏也將引發供需關系失衡,體現為越往上游,速度越慢,周期越長。例如,全球鋰礦石公司去年還在消化庫存,沒有明確的產量提升規劃,今年就面對庫存告急,供給短缺的情況,加上部分公司的囤貨和炒作,導致產品價格變化快,甚至有價無市的場面。
二是行業無序發展勢頭亟須改善。鋰離子電池產業散、小、亂的趨勢明顯,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等現象相繼出現,惡性競爭態勢日趨嚴重,影響產業的健康發展。正負極材料、電解液以及隔膜領域的公司等,都面對著嚴重的同質化競爭、產量過剩和價格戰等問題。價格競爭導致材料毛利率下降,盈利能力減弱,大型公司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不斷擴充產量,加劇了行業競爭。
三是關鍵技術水平差距仍然較大。在關鍵技術領域,我國在隔膜、電解質、成組技術、關鍵原材料及專用制造設備等領域與國外先進技術比仍然有較大差距。電解質鹽六氟磷酸鋰雖已實現國產化,打破了日企的壟斷地位,但產品品質還要進一步提高。隔膜領域,國內現有的隔膜生產技術水平較低,整體性能和批次穩定性較差,隔膜基體材料依然重要依賴進口。在專用制造設備領域,我國生產的設備在控制精度和可靠性方面與國外先進設備差距較大。
四是電池安全和回收仍需加強。國內鋰離子電池安全事故的發生與電池結構、電池質量以及過度使用息息相關。我國鋰離子電池標準已有一定數量,但覆蓋面較窄,全面性不足,產業繼續的強制性標準未能及時制定,在新興領域更為突出。
隨著動力鋰離子電池和儲能電池行業的發展,鋰離子電池無論是從產品容量方面還是產品數量都越來越大,大批量廢舊鋰離子電池的出現將造成環境壓力和資源浪費。目前,從電池回收行業整體情況看,成套的回收技術還未開發,無害回收和再利用制度尚未建立,亟須加強引導和監管。
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結合鋰離子電池行業產業發展現狀,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部際聯席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協會、公司、研究機構及行業專家起草了《規范條件》。
《規范條件》從產業布局與項目設立、生產規模與工藝技術、產品質量、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安全管理、衛生和社會責任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的措施。
通過《規范條件》的貫徹和執行,發揮政府有關市場的引導用途,引導我國鋰離子電池行業健康發展,力促我國從鋰離子電池制造大國跨越成為鋰離子電池制造強國。
《規范條件》有助于鋰離子電池行業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目前,國內具備一定規模的鋰離子電池生產公司幾百家,但大部分公司生產工藝和裝備水平較低,公司生產規模較小,市場方面趨于生產價格低廉和低端產品,而一些高端材料、關鍵制造設備和高性能動力鋰離子電池市場大部分被少數鋰離子電池生產強國所占有,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等現象開始出現。《規范條件》的提出將有助于改善行業惡性競爭的情況,促進鋰離子電池行業的健康發展。
《規范條件》鼓勵鋰離子電池公司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通過確定《規范條件》符合性公司名錄,統籌利用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技術改造、工業強基、電子發展基金等資源,借助行業管理公共信息平臺,分享行業前沿創新技術,支持核心公司執行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成組技術、快速充電技術等關鍵材料和核心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鼓勵骨干公司技術升級和共性技術研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立自主知識產權體系。
《規范條件》的制定對鋰離子電池安全意義重大。隨著鋰離子電池行業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生產廠家火災、運輸過程起火、用戶使用爆炸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鋰離子電池安全問題形勢嚴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部際聯席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要求產業部門加強規范管理。
《規范條件》的制定執行以及行業管理系統的運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及檢測力度,將有助于建立健全長效安全監管機制,更加有效地解決鋰離子電池的安全問題。
我國工業報記者在會上了解到,《規范條件》對鋰離子電池的生產規模、工藝技術、產品質量及性能要求都設定了較高的要求。例如,公司產品質量須滿足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應通過聯合國《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Ⅲ部分38.3節要求的測試,鼓勵公司制定高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公司標準。公司應建立相應的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