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31次 | 2022年03月10日
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舉措頻頻
5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溯源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新年以來,政府部門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舉措頻頻。今年2月份,為加快構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制度,研究建立回收利用管理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能源局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行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隨后,為貫徹落實《管理辦法》,今年3月份,七部委發布《關于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同時印發《新能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探索技術經濟性強、資源環境友好的多元化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動回收利用體系建設。
此次,工信部再次發出通知,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范和指導各相關方履行溯源管理責任,進一步深入落實了《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正如邦普集團副總裁兼汽車循環事業部總經理余海軍所期待的:“相比于電池回收領域是否給予補貼,我們更希望能夠建立起電池追溯體系。具體而言,我一直在呼吁和推介的是‘三碼合一’。有了這個,在生產、裝車、回收過程中全程追溯,上傳到政府的公共服務平臺上,以供政府監管。”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我國動力電池產銷量逐年攀升,隨之而來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成為行業亟待解決的“燃眉之急”。據行業專家從企業質保期限、電池循環壽命、車輛使用工況等方面綜合測算,2018年后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將進入規模化退役,預計到2020年累計將超過20萬噸(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大約有累計6萬噸電池需要報廢處理。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事實上,我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尚處于探索階段,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挑戰:一是回收利用體系尚未建成。目前,絕大部分動力蓄電池尚未退役,相關企業間的產業合作還處于“朦朧期”;此外,生產責任延伸制度尚待完善,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撐。二是回收利用技術能力不足。目前企業技術儲備不足,動力蓄電池生態設計、梯次利用、有價金屬高效提取等關鍵共性技術和裝備有待突破。退役動力蓄電池放電、存儲以及梯次利用產品等標準缺乏;三是激勵政策措施保障少。受技術和規模影響,目前市場上回收有價金屬收益不高,經濟性較差。相關財稅激勵政策不健全,市場化的回收利用機制尚未建立。
此次,《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進一步落實了《管理辦法》,將充分實現動力蓄電池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節點可控、責任可究,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推動建立完善的標準和監管體系,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健康持續發展。相信未來將會有更多具體的措施對《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深入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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