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83次 | 2023年12月06日
鋰電池的充電應該注意什么事項
關于新買的鋰離子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
充電時間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
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離子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差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離子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長充電。
那么電池要激活嗎?
答案是肯定的,要激活!
但是,這個過程是由生產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鋰離子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離子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后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分浸潤電解液充分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分容,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要電池處于開口狀態,激活以后再封口,除非您擁有了電芯生產設備,否則如何完成?
可是為何有些產品的說明書上寫著,建議用戶前三次使用,要對手機進行充放電呢?難道這不是激活嗎?其實事實是這樣的,在電池出廠,然后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離子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離子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新鋰離子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
過充、過放的危害:鋰離子電池的額定電壓,因為近年材料的變化,一般為3.7V,磷酸鐵鋰(以下稱磷鐵)正極的則為3.2V。充滿電時的終止充電電壓一般是4.2V,磷鐵3.65V。鋰離子電池的終止放電電壓為2.75V~3.0V(電池廠給出工作電壓范圍或給出終止放電電壓,各參數略有不同,一般為3.0V,磷鐵為2.5V)。低于2.5V(磷鐵2.0V)繼續放電稱為過放,低電壓的過放或自放電反應會導致鋰離子活性物質分解破壞,并不能還原。而鋰離子電池任何形式的過充都會導致電池性能受到嚴重破壞,甚至爆炸。鋰離子電池在充電過程必需防止對電池出現過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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