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680次 | 2022年11月21日
廣東出臺新能源汽車蓄電池回收新規
廣東出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新能源汽車所有人在汽車報廢時,應將電池送至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蓄電池。
方案明確,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廣東省內從事動力蓄電池生產、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等企業,以及其他有關企業,要全生命周期信息跟蹤與監管,確保動力蓄電池在生產、使用、維修、更換、回收和利用環節責任主體信息可追溯。
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建立維修服務網絡,依法向社會公開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等技術信息。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及報廢后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在我省每個銷售城市設立1個以上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
新能源汽車所有人在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要求時,應將其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蓄電池。動力蓄電池所有人(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不得移交其他單位及個人。
廣東鼓勵具備動力電池檢測設施、拆卸設備及梯級利用技術等條件的企業開展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共建共享模式、“以租代售”的梯次利用模式。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我省計劃到2020年在深圳市形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典型經驗和模式,全省基本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形成若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商業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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