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3261次 | 2018年09月05日
機場安檢出鋰電池不再退回
據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11月份統計數據顯示,自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狠抓遏制違規運輸鋰電池事件以來,機場貨運安檢處理違規運輸事件起數明顯呈下降態勢,有效遏制了違規運輸鋰電池。
為切實落實民航局《特種貨物運輸安全保衛規則》,進一步規范呼和浩特機場貨物運輸安檢流程,于10月28日,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開始對違規運輸鋰電池或內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的托運人/運營人進行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不再做退運處理。違規運輸即為夾帶運輸危險品或偽報運輸危險品事件。于11月1日,內蒙古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正式向各盟市郵政物流速遞分公司、電子商務局、國際業務局下發了《關于嚴禁內裝鋰電池類郵件通過特種發運的緊急通知》,以配合機場共同做好特種運輸安全保衛工作。而此前,呼和浩特機場安檢在查獲違規運輸鋰電池事件時,僅作退運處理,一度滋長了貨主違規運輸鋰電池通過安檢的僥幸心理,造成貨主違規運輸鋰電池現象呈現出蔓延趨勢。
新舉措實施后,僅截至11月2日,呼和浩特貨運安檢就查獲夾帶運輸鋰電池違規行為96起,全部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在機場公安機關的全力配合下,有效遏制了違規運輸鋰電池現象,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處理違規運輸事件起數呈現明顯下降態勢。
據悉,就10月份,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共檢查貨郵172913件次,處理不符合特種運輸要求事件起數957起。而在11月份,呼和浩特機場貨運安檢共檢查貨郵169130件次,處理不符合特種運輸要求事件起數僅為575起,其中退運461起,查獲違規運輸并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事件1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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