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76次 | 2018年10月18日
成都要求新能源車企報銷量 購買新能源汽車行為將被記錄
為了數據信息透明化,成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了《關于報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車銷售情況的通知》,通知表示從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車每月銷售情況表》要求填寫上月新能源汽車銷售情況,并于每月12日之前報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廣應用促進會。
這意味著,成都市人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行為將會被記錄,并進行公布。同時這些購買行為還會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資金補貼支持,按照成都市新能源補貼標準,在成都市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新車,按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除此之外,新能源汽車還會免除各種稅費,享受0.5元/度的家用電費標準;同時,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在成都市是不限行的。
另外,在成都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在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點)還享受2小時免停車費;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駐車換乘(P+R)停車場每天7:00-19:00停車費用減半。根據乘聯會數據統計,成都2018年1-8月共銷售新能源汽車4280輛,其中非營運車輛占比80%,說明成都市的個人用戶對新能源的接受程度還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