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6503次 | 2018年11月01日
鋰電池的使用壽命有多長?
人有生老病死,鋰電池有產用衰廢,鋰電池總歸是有無法再次用而不得不報廢的*,人們把這種現象稱為鋰電池壽命。人自誕生之日起已經決定了生命的極限,這是無法改變的,不過,人們日常的生活習慣是否科學可以決定在這一極限內的延展長度;鋰電池自下線那一刻起,也已經有了一個生命的上限,同樣的,是否科學地使用和保養鋰電池決定了鋰電池在其生命上限內的延展長度。這個長度,用充放電周期來表示,不同類型的鋰離子電池它們天然壽命(即理論上的充放電周期)并不一致,為方便起見,我們用*常用的手機鋰電池對此予以說明。
人們經常聽到的一個說法是,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鋰電池原理意義上的“次”指的是循環壽命,也就是一個完全充放電周期,行業內的測試方法是:放電深度×充電次數=循環壽命,在數值上放電深度為80%,至少要充放電625次,即80%×625=500(次)。放電深度指電池使用過程中,電池放出的容量占其額定容量的百分比。之所以用80%放電深度,是因為放電深度的高低和充電壽命有密切關系,放電深度過大,電池壽命會縮短。我們在手機的日常使用過程中,當手機提醒電池電量過低時,就要開始充電了。因此說,500次的循環壽命就是鋰電池的理論壽命。
由于人們并不能完全注意到及時充電這個問題,所以,一條生產線上下來的鋰電池,廠家在試驗條件下測試出的理論壽命,并不一定您的電池就能達到,對于您的電池來說就是:實際充電次數×放電深度=實際電池壽命。循環壽命的概念明確后,我們就能夠將其與銷售商/消費者所稱的“充電×××次”及“充電×年”相區別。
售賣電器或電池上標識的可反復充電次數,都是以80%放電深度為基礎的。所以有人聽到“500次”的說法就以為一定要把手機的電量放完再進行充電,這個想法理論上不科學,實踐中也是錯誤的,這樣做,恰恰會因過充或者過放使電池結構過早遭到破壞,反而縮短了鋰電池的使用壽命。
另外一個常見的現象是,手機廠家通常會對電池做出使用若干年,保修一年的承諾,這一承諾實際上來自于電池制造商,正如本文開頭所說,鋰電池實際能使用多少年,與鋰電池的正確使用方法緊密關聯,除了規定的放電深度(即防過放)及防過充之外,還有一些因素會影響鋰電池的使用壽命,如電流和電壓的大小、環境的冷暖、閑置時的電量保持等。需要指出的是,鋰電池的自然壽命終究是有上限的,我們平常說的“延長鋰電池壽命”的方法,其實是指,通過對鋰電池的正確使用和保養,使鋰電池釋放更多的可以釋放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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