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7446次 | 2019年02月26日
鋰電池作為行李運輸的操作規范
1含鋰電池行李的運輸規定:
1.1適用范圍
個人自用的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消費品設備(如: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及備用電池(包括鋰電池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內含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醫療電子裝置(如自動體外除顫器(AED)、噴霧器、持續氣道正壓呼吸器(CPAP)等)及備用電池,以及由鋰電池驅動供由于殘障、健康或年齡原因而行動受限或暫時行動不便(例如腿斷了)的旅客使用的代步工具(例如輪椅)及備用電池,可以由旅客或機組成員置于行李中帶上特種器。
1.2含量限制
(1)內含鋰電池的個人自用電子設備及其備用電池作為行李運輸時,鋰含量和額定能量限制如下: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小于等于2克;
----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小于等于100Wh;
----大型鋰離子電池,其額定能量可大于100Wh但不應超過160Wh。
(2)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及其備用鋰電池作為行李運輸時,鋰含量和額定能量限制如下:
----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小于等于8克;
----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小于等于160Wh。
(3)鋰電池驅動的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及其備用電池作為行李運輸時,其額定能量小于等于300Wh。
1.3保護措施
內含鋰電池的個人自用電子設備或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應有防止設備意外啟動的措施。
備用鋰電池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包括將備用電池放置于原廠零售包裝中或對電極進行絕緣處理,比如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粘住或將每一塊電池單獨裝在塑料袋或保護袋中。
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的鋰電池應做好保護,防止電池短路或受損。
1.4備用鋰電池數量
(1)對于個人自用電子設備的備用電池,如為鋰含量小于等于2克的鋰金屬電池,或額定能量小于等于100Wh的鋰離子電池,攜帶備用電池的數量應以不超過旅客和機組成員在行程中適用設備所需最小數量的兩倍為判斷標準。
(2)對于個人自用電子設備的備用電池,如為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小于等于160Wh的大型鋰離子電池,應取得運營人批準,且每人攜帶備用電池的數量不應超過兩塊。
(3)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備用電池;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備用電池。
(4)對于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的備用電池,應取得運營人批準;如為鋰含量小于等于8克的鋰金屬電池,或額定能量小于等于160Wh的鋰離子電池,每人可攜帶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塊。
(5)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備用電池;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備用電池。
1.5行李類型
內含鋰電池的個人自用電子設備或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可置于托運行李、手提行李中或隨身攜帶,備用鋰電池僅能置于手提行李中或隨身攜帶。
鋰電池驅動的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除非電池不可卸除,否則其電池應卸下并作為手提行李,備用鋰電池僅能置于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具體要求見下表:
鋰電池和帶鋰電池設備行李運輸一覽表
額定能量或鋰含量限制行李類型數量限制批準保護措施通知機長
個人自用電子設備≤100WH或≤2g托運、手提、隨身----防意外啟動--
100WH~160WH--運營人批準--
個人自用電子設備的備用電池≤100WH或≤2g手提、隨身見注釋--單個保護--
100WH~160WH不超過2塊運營人批準--
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100WH或≤2g托運、手提、隨身----防意外啟動--
100~160WH或2g~9g運營人批準--
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的備用電池≤100WH或≤2g手提、隨身不超過2塊--單個保護--
100~160WH或2g~8g見注釋運營人批準--
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電池不可卸--托運--運營人批準電池防短路防受損通知機長
電池可卸≤300WH電池應卸下并手提--
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的備用電池≤160WH手提不超過2塊
160WH~300WH1塊
注釋:攜帶數量以不超過旅客和機組成員在行程中使用設備所需最小數量的兩倍為判斷標準。
注:旅客攜帶額定能量在表中注明須經運營人批準的鋰電池乘機時,由西部特種地面服務部門(或經授權的地面服務代理人)負責審核、批準。
2鋰電池額定能量的判定:
鋰電池額定能量是否超過100WH,可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換算:
2.1如果已知電池的標稱電壓(V)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瓦特小時的數值:Wh=V×Ah
注: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電池上。
2.2如果電池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例如:鋰電池標稱電壓為4.2V,標稱容量為2000mAh,其額定瓦特小時數為:2000mAh/1000=2Ah4.2×2=8.4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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