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5121次 | 2019年01月21日
新電動車鋰電池如何保養使用注意事項充電方法
當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慢慢在市場上越來越普遍的時候,很多人對于電動車鋰電池的充電方法卻還不是很清楚。如何對鋰電池電動車進行充電和維護呢?
1、新電池的充電方法
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這種說法,這又是一個老話題,很大一部分消費者認為電池是需要激活的,幾乎所有的銷售人員這么說,電池前三次充電是要充滿12小時的,這種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
那么電池需要激活嗎?答i案是肯定的,需要激活!但是,這個過程是由生產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鋰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離子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后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分浸潤電解液充分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的內容,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需要電池處于開口狀態,激活以后再封口,除非您擁有了電芯生產設備,否則如何完成?電池從出廠,然后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說明書里建議初次使用的電池最i好進行三次完全充放過程,是為了快i速消除電極材料的鈍化,達到最i高效能。但是這個過程完全不需要12個小時,應該是充滿為止。正常使用一段時間也同樣可以消除鈍化。因此用戶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
此外,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或許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2、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鋰電池的電盡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我找到一個關于鋰離子電池充放電循環的實驗表,關于循環壽命的數據列出如下:循環壽命(10%DOD):>1000次循環壽命(100%DOD):>200次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循環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如果折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后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但前面網友的那個說法要做一些修正: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你如果愿意背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
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500次充放電,超過這個次數,電池就“壽終正寢”了,許多朋友為了能夠延長電池的壽命,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這樣對電池的壽命真的有延長作用嗎?答i案是否定的。
其實這里有一個概念錯誤,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比如,先充40%,用了一段時間以后又充了20%,下次用過以后又充了30%,再下次20%……在該20%的中途,即剛補充了10%的電力之時,總共累計完成一個充電周期。之后是下一個周期。
一塊鋰電在第i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后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兩個。因此,通常可能要經過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電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仍然會保留原始電量的80%。假設一次完全放電的電量是Q,一塊電池的周期為500次,那么它在壽命中提供的總電量是500Q,如果我們將電量用到一半時充電,設充電次數為A,簡單地求解,1/2Q*A=500Q,A應該是1000次。因此對于電池壽命,我們可以用周期來衡量,但是絕不要用次數來衡量。
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機器的電池的電量用完,最i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至今。曾經有人因為機器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后,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機器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3、對鋰電池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對鋰電池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機器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
3、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機器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
鉛酸蓄電池充電多長時間最i好
電動車電池充電多長時間才是最i好的?電動車用蓄電池是被充壞的,而不是用壞的,可見充電器和蓄電池匹配以及把握好充電時間的重要性。以下為電動車電池充電的最i好方法。充電器的正確使用,僅影響到充電器自身的可行性和使用壽命,而且還會影響到電池的壽命。使用充電器對蓄電池充電時,請先插上充電器的輸出插頭,后插輸入插頭。充電器在使用過程中需防潮、防濕,并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充電器工作時有一定的溫升,請注意散熱,通常充電時間在7-8小時,視電池的使用狀態而不同(例如:使用電動車使電池放電30%,充電時間就不能是7—8個小時,應該在充電指示燈變綠1個小時后即可停止充電。如果繼續充電就會造成過充電)。充電時,充電器的電源指示燈顯示紅色,充電指示燈也顯示為紅色。充滿后,充電指示燈為綠色。在指示燈由紅色轉為綠色后1-2小時停止充電。停止充電時,請先拔下充電器的輸入插頭,后拔充電器的輸出插頭。通常情況下,對電池的過度放電和過度充電是有害的。因此,要勤充電,不要過充電。
電池的使用壽命與其放電深度有很大的關系。鉛酸蓄電池尤其怕虧電放量。虧電電池使用過后請盡快充電。對于長期不使用的電池,應每隔1個月對電池充電一次,以補償電池存放時的自放電電量的損失。充電器屬于較精密的電子設備,因此,在使用中要注意防振動。盡量不要隨車攜帶,如確要攜帶,應將充電器用減振材料包裝好后放置于車上工具箱內,并應注意防雨、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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