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275次 | 2019年05月06日
2019年5月1日起實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行業新標準
2019年初,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公告,批準實施了204項行業標準,其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行業標準NB/T33008.1-2018《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NB/T33008.2-2018《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和NB/T33002-2018《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技術條件》將于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結合2018年7月1日實施的NB/T33001-2018《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技術條件》以及GB/T18487.2-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第2部分:非車載傳導供電設備電磁兼容要求》至此,充電樁至關重要的新的國標,能源行業標準更新完畢。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電網公司在剛剛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充電設備招標公告中并未要求新的試驗報告,但在后面的招標中極有可能要求。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簡稱CQC)近期對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和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認證規則進行了修訂。
一、規則主要變化內容
二、規則修訂后的認證要求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1.自2019年5月1日起,申請人需按照修訂后的實施規則申請認證。認證機構將采用修訂后的實施規則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的認證證書,不再受理舊版標準的申請。
2.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于2019年5月1日起,可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送樣按新標準作補充試驗。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化工作應于2020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將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20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將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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