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27次 | 2018年05月24日
《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
2018年5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旨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規范和指導各相關方履行溯源管理責任。
其中意見稿提到從規定施行之日起,對梯次利用電池產品實施溯源管理。電池生產、梯次利用企業應按照要求,對本企業生產的動力蓄電池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標識。信息方面,企業汽車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應遵循一定的申請程序要求并要確保信息公開;汽車生產企業應在7個工作日內及時上傳相關信息,汽車銷售商要及時上傳銷售信息;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移交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上傳回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