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7682次 | 2018年06月28日
鋰電池的正確使用方法,如何正確使用電動車鋰電池?
雖然鋰電池用途廣泛,在汽車、電動車、手機、平板、筆記本等等設備中都有用到,在不久的將來,也許有更多的設備要用它,但就目前看,手機和平板之類的設備,仍然是距離我們最近的鋰電池供電設備。因此,有必要對手機鋰電池做出特別的使用說明。
1、充電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后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從我自己的實踐來看,從一開始就采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激活”方式是最好的。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通常,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這就引出下面的問題。
2、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在論壇上,經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盡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找到一個關于鋰離子電池充放電循環的實驗表,關于循環壽命的數據列出如下:
循環壽命(10%DOD):>1000次
循環壽命(100%DOD):>200次
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循環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如果折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后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電池在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如果愿意背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而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余電時,那么你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你沒有真正損失“1”次充電循環壽命,也就是“0.x”次而已,而且往往這個x會很小。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后,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3、對正確使用鋰電池手機的重要提示
歸結起來,我對鋰電池手機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
3、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手機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當然,在手機及充電器自身保護和控制電路質量良好的情況下,對鋰電池的保護還是有相當保證的。所以對充電規則的理解才是重點,在某些情況下也是可以做出某種讓步的。比如發現手機在你夜晚睡覺前必須充電的話,也可以在睡前開始充電。問題的關鍵在于,應該知道正確的做法是什么,并且不要刻意按照錯誤的說法去做。
二、電池保養
其實電池沒有太多要顧及的使用注意,換句話說是顧及也沒有太大用。一個電池能使用多少次,差別更多的來自電池本身制造中的個體差異,而不是使用方法。除了本身的電池品質之外,電池自身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一旦電池下了生產線,其壽命就開始流逝。不管你是否使用,鋰電池的使用壽命都只在兩到三年。電池容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還是由于氧化引起的內部電阻增加,最后電解槽電阻會達到某個點,盡管這時電池充滿電,但電池不能釋放已儲存的電量。許多朋友都認為初次使用鋰電池應該充電16個小時以上,這樣可以充分的激活電池,其實這樣做并沒有根據,這只是當年流行的鎳氫或鎳鎘電池的充電方法,對于鋰離子電池來說并不適用。因為這種以鋰聚合物為核心的電池在理論上并沒有記憶效應,即便有,也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的。所以只需要沖3個小時左右就完全可以了,如果顯示充電已完成,并且暫時不需要外接電源使用,那么就可以拔下電源,不必再等這么長的時間了。
誤區一:PSP買回來需要反復充放電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除非買到的PSP是庫存一年以上的產品,否則就不需要這樣做,因為現在的電池電芯在出廠的時候已經經過激活,而電芯在封裝成PSP電池的時候又經過一次相當于激活的檢驗,因此你拿到手的電池,早已是被激活過的了,再做三次充放電過程只是無謂的增加電池的損耗。
誤區二:第一次充電必須充夠12小時。這對于早期那些沒有電池控制電路的鎳氫電池設備是適用的,但對于如今具有智能充放電控制模塊的PSP來說卻是個笑話,當PSP電池充滿之后,充電電流就會被自動切斷,并且在系統顯示為“外接電源”。哪怕你繼續充120個小時,狀態也不會有任何變化了,一般來說,3小時也完全充滿了,剩下的“充電”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反而是拿到新機器的時候應該先把電量放光再充電。
誤區三:電池需要每月一次徹底充放。對于記憶效應很強的鎳氫電池,這是必須的工作,但對于鋰電池,這個周期卻太頻繁了,鋰電池在理論上是消除記憶效應的,即便有,也已經大大減弱了可忽略不計的程度,如果你使用電池很頻繁,那么你應該將電池放電到比較低(大約10~15%)再充電,但如果放電到連機器都開不了(0~1%),就屬于對鋰電池的有較大損傷的深度放電,一般來說每2個月做一次這樣的操作就可以了。如果你很少使用電池,那么只要每3個月進行一次這樣的操作就可以了。
誤區四:邊充電邊工作,或者充電完成后會繼續使用外接電源會損害主機和電池。這是最為可笑的一個論點。所謂孔穴電子、次充等機理層面的理論性論調,在實際中能得到多少反應呢?電池工業學術界對此的看法首先是不統一的。理論尚且有分歧,如何拿來指導消費者使用的實際?電池的損耗分為正常損耗和傷害性損耗,外接電源使用和邊充電邊使用真正造成的損耗程度,完全在電池正常損耗范圍以內,也就是說,無論有如何系統的理論化維護措施,電池都是會老化的,這就如同多么神奇的化妝品和保養也不能阻止美女變成老太婆,最多只是延緩而已,但表面的粉飾所起到的真正效用究竟能有多少,這絕不是理論所能解釋的——尊重實際使用經驗才是正確和科學的認識觀。也許有人說,唯一避免電池老化的方法是不使用(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將電池拿下來),但這樣一來令PSP便攜性失去意義,二來電池即便在封存狀態下,也是隨著時間的延長而自然老化的。電池實際上是一種半易耗品,只要電池為你帶來了足夠的便捷和快樂,我想它們的犧牲才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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