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9875次 | 2019年04月18日
廣州電動車怎樣上牌?限行區域禁止電動車上路!
4月1日起,廣東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開展聯合整治,與工信、市場監管、交通、住建、郵政等部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強化宣傳教育,推動乘騎人員自覺守法,提高群眾出行安全意識,引導群眾不購買、使用違標車輛。
實際上,廣州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已有多年。
2017年9月1日,廣州市關于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法律條例《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在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區域內,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目前,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車輛。當事人在三十日內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還車輛。
新規要求,新標準實施后,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在廣東要怎么申領牌照呢?
廣東交警來支招
如何申領電動自行車牌照?
1.首先要確定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是否可以上牌。在銷售企業購買時,應該要求商家出具電動自行車CCC認證文件,確定型號再購買;
2.準備相關資料:一是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二是購買的發票,三是產品合格證,四是車輛相片,五是編號拓印膜(可以拿一張白紙,在編號上用鉛筆橫向輕輕涂抹,就可以了),六如果是委托辦理的,還需要提交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明;
3.帶著你的愛車到當地交警部門指定注冊登記地點。同時,為了進一步便民利民,將逐步開展“帶牌銷售”模式,交警部門會在前期上門對代售車輛進行勘驗,車輛掛牌銷售,購買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給銷售企業辦理行駛證,最后選擇郵政郵寄行駛證到家。
消防部門提醒
嚴禁在樓梯間、疏散通道給電動車充電
消防部門提醒,電動車充電時任何人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樓梯間、門廳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電動車在樓梯間、前室、疏散通道等公共空間停放、充電,不得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
1.日常使用中應注意經常檢查電器件及接觸連接件,要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避免出現絕緣層破損而引起短路等。
2.車輛充電時應在室外或有人看守下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即使不在充電狀態下,電動車也有可能發生短路、接觸不良致使著火,因此嚴禁在建筑的首層門廳、走道、樓梯間內或室內存放并充電。
3.存放車輛時,要盡量選擇集中存放場所,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可設置固定集中的電動車充電點,或設置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